广东省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
1 目的范围
1.1 目的
规范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要求,明确培训和再培训的内容 及学时安排和考核办法及要点。
1.2 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培训 与考核。
2 编制依据
本大纲根据下列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13 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令第 63 号第一次修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 80 号第二次修正)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4 号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63 号第一次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80 号第二次修正)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94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大纲。
3.1 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废弃处 置单位以及使用危险物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3.2 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 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含实际控制人)等。
4 培训大纲
4.1 培训要求
4.1.1 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4.1.2 培训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培训的规定组织进行。
4.1.3 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加强案例教学,鼓励实操 教学;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责任、法律知识、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综合培 训。
4.1.4 培训应当优先使用国家应急管理部或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评选出的优秀安全培训教材。
4.2 培训内容
4.2.1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a)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 的决策部署及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b)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当前形势;
b) 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c) 安全生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d)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及法律责任;
e)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4.2.2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a)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b)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检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相关方管理;
——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危险源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c)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程序和要点;
d) 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知识、创建及持续改进的程序和要点;
e)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与救援;
——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的程序和要点;
f)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与分析;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程序和要点;
g) 本行业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h)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2.3 安全生产技术
a) 通用安全技术。主要包括机械安全技术、电气安全技术、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常见 危险作业安全技术、危险化学品安全;
b) 本行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在实施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时,应结合本行业的安全生产 特点及重点监管专项领域进行。
4.3 再培训内容
a) 涉及本行业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b) 有关本行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c) 本行业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d) 本行业典型事故及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4 学时安排
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 12 学时,具体学时安排如下:
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学时安排表
项目 | 培训内容 | 学时 | |
培训 |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部署要求、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 4 | |
安全生产知识 和管理能力 |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管理能力 | 4 | |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 4 |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2 | ||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 4 | ||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 2 | ||
本行业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安 全文化与事故案例分析 | 4 | ||
安全生产技术 | 通用安全技术 | 2 | |
本行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 | 2 | ||
复习 | 2 | ||
考试 | 2 | ||
合计 | 32 | ||
再培训 |
涉及本行业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 规范性文件; 有关本行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的安全技术 要求; 本行业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本行业典型事故及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 8 | |
复习 | 2 | ||
考试 | 2 | ||
合计 | 12 |
5 安全生产考核大纲
5.1 考核办法
5.1.1 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等三部 分。考试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80 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占 4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占 50%、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占 10%。
5.1.2 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推荐实行计算机考试,无法实行计算机考试的,可采用笔试考试。
5.1.3 考核要点的层次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由低到高,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 次的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了解:能正确理解本大纲所列知识的含义、内容,并能够应用;
——熟悉:对本大纲所列知识有较深的认识,能够分析、解释并应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
——掌握:对本大纲所列知识有全面、深刻的认识,能够综合分析、解决较为复杂的相 关问题。
5.1.4 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要重新接受培训。
5.2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5.2.1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a) 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 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b) 熟悉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
c) 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d) 了解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
e) 掌握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f) 掌握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及法律责任;
g) 熟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h) 熟悉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规定。
5.2.2 安全生产管理
a) 了解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b)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熟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要求;
——熟悉安全生产责任制;
——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熟悉安全生产投入要求;
——了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求;
——熟悉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了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
——了解生产经营项目外包及劳务派遣、相关方管理的要求;
——了解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要求;
——熟悉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
——了解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管理要求。
c)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掌握本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的具体要求;
d) 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与要点。
e)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了解应急管理体系内容;
——熟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要求;
——了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与救援基本要求;
——熟悉应急救援演练的程序和要点。
f)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及要求;
——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要求。
g) 了解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与企业安全文化。
h)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了解典型事故案例;
——了解事故应急救援案例。
5.2.3 安全生产技术
a) 通用安全技术:
——了解机械、电气事故与防范措施;
——了解火灾、爆炸的形式,影响因素与防护措施;
——了解常见危险作业危险因素、防护措施及管理要求;
——了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
b) 本行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
——了解本行业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设施;
——熟悉本行业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设施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护措施, 异常工况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5.3 再培训考核要求与要点
5.3.1 再培训考核要求
主要负责人再培训后都应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按本大纲
5.3.2 的要点进行。
5.3.2 再培训考核要点
a) 熟悉有关本行业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b) 了解有关本行业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c) 了解本行业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d) 熟悉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